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病案复印须知
一、复印住院病案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出院记录(或结账凭证)。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出院记录(或结账凭证)、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二、住院病案的复印方式
(一)现场复印服务:出院后14天后的病案可提供病案现场复印服务。
(二)邮寄服务:扫描“出院记录”右上角二维码登记信息,办理邮寄业务。
三、费用情况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收取复印工本费(0.5元/页)。收费方式如下:
(一)线上支付:现场复印服务,可以扫描“收钱吧”二维码支付直接支付。
(二)现金支付:现场复印服务,可以现金支付,开取收据,如需要发票的凭收据到医院财务科换取发票。
(三)邮寄服务:工本费通过“收钱吧”,扫描二维码支付;邮寄费由申请人自付,详细流程可以扫描“出院记录”右上角二维码了解。
四、复印咨询地址
金方院区:门诊一楼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
连然院区:门诊一楼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
五、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六、温馨提示
因病案复印目的不同,请患者根据需求类型酌情选择,以免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