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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投放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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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投放服务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投放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HN-2023-125】。

2.2招标范围: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安装16个直流快充充电桩,连然院区规划9个直流快充充电桩,共计25个直流快充充电桩为电动汽车充电。中标方负责从院外接入电源,以及高、低压施工和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和运维服务。设备采购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及电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充电桩充电费由中标方收取,收费标准按当地发改委定价或参考市场价格标准执行,充电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中标方充电桩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运营过程中有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因充电桩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负全责。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3总投资:360000.00元。

招标规模:360000.00元。

2.4资金来源:承包人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感染科门口和连然院区二号住院楼正门口右边,业主指定地点。

2.6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2.8.1完成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金方院区需中标单位自行与供电局对接,如不具备开工条件可暂缓,待金方院区供电验收后再行施工。

2.8.2服务期限:10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医院考核评价及满意度调查情况,考核合格才年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医院有权终止合作,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8.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并满足招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3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4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2022)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有效的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则无需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无财务报表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财务报表、资信证明和承诺书提供其一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7)禁止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提供声明函。

(8)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声明函即可。

(9)投标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分包及转包规定: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2至2024-01-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19  09:00。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

智能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投标人)。

6.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人:丁美全

电话:0871-6863906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系人:吴凤新

联系电话:18208708394

监督部门名称: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1-68696357



安宁市医共体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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