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4]214号、财库[2015]124号、财库[2015]135号文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现对云南昆钢医院配镜服务商进行公开遴选,采购人为云南昆钢医院 ,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鼓励服务质量优、售后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昆钢医院验光配镜合作方遴选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预算金额:0元
2.4采购内容:验光、配镜等技术服务及验光、配镜所需的设备、物料、人员配置的全部工作内容。
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实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质量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6服务地点:云南昆钢医院门诊楼4楼。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装配眼镜》及《眼镜镜片》质量标准,并对所售物料售后质量及服务负责。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磋商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放至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申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8月03日至2018年0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昆钢宾馆2号楼(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8办公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购买须持供应商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同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以上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如有疑问,来电咨询。
联系人:孙师,联系电话:0871-68637106,磋商文件资料每标包售价800.00元(含电子版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注:a、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项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支付的,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以其他方式转账支付的,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b、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项接收单位: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昆钢分理处;
帐 号:551078318018010008745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昆钢宾馆一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 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8月14日09时30分。
6.2 磋商地点: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昆钢宾馆一楼开标厅。
7、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昆钢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8.4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8.5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昆钢医院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0871-68639008
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金方街道昆钢宾馆2#楼
联 系 人:王存忠
电 话:0871-68757069
传 真:0871-6863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