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连然院区肾内科血透室联合重症医学科为一名肝衰竭患者成功开展 “人工肝”治疗。
患者因全身肢体抽搐、意识不清、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被送至我院急诊就诊。医生为该名患者完善相关检查后,发现患者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下降,初步诊断为急性肝衰竭。肾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立即展开床旁会诊,患者短期时间肾小球滤过率快速下降,虽尿量尚可,但出现肝功能损害情况,胆红素等指标进行性上升。经过综合诊断,患者有进行PE+DPMAS人工肝指征。

接到通知后连然院区肾内科血透室医护立即行动起来,跨科室配合,积极解决耗材,打破技术瓶颈,连续两天为患者联合应用“人工肝”治疗(半量血浆置换+双重血浆分子吸附系统DPMAS)技术。通过把患者的血液引到仪器里,在去除有害物质的同时补充凝血因子等生物活性成分,有效维持内环境稳定,安全且高效清除肝衰竭毒素 ,取得满意疗效。

据悉,这是连然院区首例成功实施“人工肝”治疗患者,体现了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整合后,两院区(金方院区、连然院区)医疗技术资源融合提升,共同为安宁市及周边地区早期肝衰竭患者带来福音!
“ 人工肝”适应症
一、肝衰竭前、早、中期;PTA20-40%,PLT>50x109/L为宜。晚期也可治疗,但并发症增多,治疗风险大,获益可能减少,应权衡利弊,慎重进行,同时寻求肝移植。
二、终末期肝病肝移植术前等待肝源、肝移植术后排异反应及肝移植无功能期患者。
三、严重胆汁淤积性肝病经内科治疗效果欠佳者、各种原因引起的严重高胆红素血症。
四、其他疾病:如合并严重肝损伤的脓毒症或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急性中毒以及难治性重症免疫性疾病、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等。
“人工肝”相对禁忌症
一、严重活动性出血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者。
二、对治疗过程中所用血制品或药品如血浆、肝素和鱼精蛋白等严重过敏者。
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
四、心脑梗死非稳定期者。